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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确保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可持续健康发展,我县严格按照省、州、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,在全县范围内认真严格细致筛选,经各乡镇申报、现场论证选拔、专家评审、社会公示等程序,正式确定我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,县人民政府予以公布。其中: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6项,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3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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